高雄縣教育會101年各鄉鎮會務工作評量

  一、請於102年3月30日前將自評表寄回本會,參加複評
二、
102年4月13日起,本會將於3天前通知,派員前往  貴會複審
    文卷資料。
三、102年5月10日前公告成績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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