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縣教育會97年度『理事長盃』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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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宗旨:為提倡全民運動,加強各校間之情感交流,藉切磋球
技,以增進身心健康。
二、依據:依據本會九十七年度工作計畫辦理
三、指導單位:台灣省教育會、高雄縣政府
四、主辦單位:高雄縣教育會
五、協辦單位:高雄縣政府教育處、高雄縣政府社會處、鳳山巿
公所、大寮鄉公所、高雄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、
財團法人高雄縣教育會教育基金會、大寮鄉教育
會、中山工商
六、比賽時間:97年11月22日(週六)
七、比賽地點:中山工商體育館
八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97年11月14日止,郵寄或傳真或
E-mail至高雄縣大寮鄉會社村正氣路79號
中山工商學務處高文福老師收
聯絡電話:07-7834701 傳真電話:07-7815333
手機:0933724749
九、參賽資格:凡高雄縣教育會會員。
十、比賽組別:(一)教男組雙打。(二)教女組雙打。
(三)教男組單打。(四)教女組單打。
以學校為單位,不限報名人數,每人限參加一項
,不可單、雙打重覆報名。
十一、比賽用球:vicotor勝利牌。
十二、獎勵:錄取前四名,各頒發獎盃乙座、獎品乙份。
十三、比賽規則:比賽均採三局二勝定勝負,每局以21分落地得
分制(國際羽球總會新制)。
十四、參加比賽員應攜帶國民身份證及服務證或退休證,以備爭
議時證明用。
十五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。
報名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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