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縣教育會
98
年 各鄉鎮會務工作評量
一、
請於99年3月31日前將自評表寄回本會,參加複評
。
二、
99年4月15日起,本會將於3天前通知,派員前往 貴會複審
文卷資料。
三、
99年5月15日前公告成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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