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縣教育會98年度『理事長盃』慢速壘球錦標賽競賽規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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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宗旨:為提倡全民運動,加強各校間之情感交流,藉切磋球
技,以增進身心健康。
二、依據:依據本會98年度工作計畫辦理。
三、指導單位:台灣省教育會、高雄縣政府
四、主辦單位:高雄縣教育會
五、協辦單位:高雄縣政府教育局、鳳山巿公所、大寮鄉公所
、
高雄縣體育會
壘球委員會、財團法人高雄縣教育
會教育基金會、中山工商
六、比賽時間:98年11月21日(週六)
七、比賽地點:鳳山巿慢速壘球場(鳳山巿大明路265號)
八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98年11月13日止,郵寄或傳真或
E-mail至高雄縣大寮鄉正氣路79號
中山工商學務處
高文福老師收
聯絡電話:07-7834701 傳真電話:07-7815333
手機:0933724749
九、比賽組別:教職員男子組(國、高中以學校為單位,國小可以
鄉、鎮巿教育會聯隊),但以各校專任或退休教職
員為限,每單位限報名1隊,每隊報名20人。
十、參賽資格:凡高雄縣教育會會員。
十一、比賽細則:
1.比賽球棒採木棒需印有製造廠商標章且需合於規格,否則視
同違規變造,將被驅逐出場。
2.比賽採七局制,滿4局差10分(含)以上,滿5局相差7分(
含)以上,則提前結束比賽。
3.比賽均採1好球、1壞球開始,時間限制60分鐘,以利賽程
進行。
4.為顧及安全起見,比賽中一律禁止穿著金屬鞋底及鞋釘之球
鞋,如有違規者即勒令退場。
十二、比賽用球
:採用大揚KY-3000型。
十三、獎勵:錄取前三名,各頒發獎盃乙座、獎品乙份。
十四、比賽規則:採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09-2011慢速壘球規
則。
十五、參加比賽人員應攜帶國民身份證及服務證或退休證,以備
爭議時證明用。
十六、比賽期間由大會提供茶水,賽程屆午餐期間,並提供便當。
十七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。
報名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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