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縣教育會98年度『理事長盃』
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
|
一、宗旨:為提倡全民運動,加強各校間之情感交流,藉切磋球
技,以增進身心健康。
二、依據:依據本會98年度工作計畫辦理。
三、指導單位:台灣省教育會、高雄縣政府
四、主辦單位:高雄縣教育會
五、協辦單位:高雄縣政府教育局、鳳山巿公所、大寮鄉公所
、
高雄縣體育會
排球委員會、財團法人高雄縣教育
會教育基金會、大寮鄉教育會、中山工商
六、比賽時間:98年10月10日(週六)
七、比賽地點:中山工商六和敬排球場
八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98年10月2日止,郵寄或傳真或E-mail
至高雄縣大寮鄉正氣路79號 中山工商學務處
高文福老師收
聯絡電話:07-7834701 傳真電話:07-7815333
手機:0933724749
九、比賽組別:不分男女組,以學校為單位,不限報名隊數,但
以各校專任或退休教職員為限,每隊報名12人。
(可男女混合)
十、參賽資格:凡高雄縣教育會會員。
十一、比賽方式:採六人制。每場比賽採三局二勝制,決勝局採
15分制。
十二、比賽用球
:明星牌皮製彩色球。
十三、獎勵:錄取前四名,各頒發獎盃乙座、獎品乙份。
十四、比賽規則: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。
十五、參加比賽人員應攜帶國民身份證及服務證或退休證,以備
爭議時證明用。
十六、比賽期間由大會提供茶水,賽程屆午餐期間,並提供便當。
十七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。
報名表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