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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工商搭乘校車上、放學候車實施規定 壹、 依據: 本校交通安全實施計畫辦理。 貳、 目的: 培養同學養成守時、守紀律及讀書的好習慣,以提升競爭力。 參、 承辦單位: 學務處 肆、 實施對象: 搭乘校車全體同學。 伍、實施方式及內容: 一、上學: (一)搭乘校車上學同學,每日依每學期頒佈之『B計畫』校車表規定之時間,提前十分 鐘於指定地點候車。(B計畫校車表如附件一) (二)同學於校車抵達前十分鐘,到達指定地點候車時,須依序排隊且拿出書本看書。 (三)排隊看書候車時,同學須聽從路隊長或站長之管理與指揮,不得有散漫、萎靡、聊 天或不看書之不當言行。 (四)各路隊長或站長,依同學候車排隊看書之優劣狀況,可實施獎懲建議,於每月底將 同學表現優劣情形建議學務處實施獎懲,以求達到同學候車排隊看書之功效。 (五)教官每日依「教官勤務表」(如附件二)對五甲、小港、林園及鳳山南、北區等五 區實施車巡,督促搭乘校車同學依規定提前十分鐘到站排隊看書,並依督導實況, 實施獎懲。 二、放學: (一)『B計畫』放學:除普高、綜高部分班級外,無輔導課及晚自習之放學方式謂之。 1.搭乘校車同學,放學鐘聲響後依校車證上之車號、波次及『B計畫』簡明表,指定 之排隊位置排路隊,依序行進至校車停放位置搭車。 2.15:50放學鐘聲響後,校車證第一波次放學的同學,於六分鐘內到達校內校車停 放之位置直接上車,第二波次放學同學亦於六分鐘之內到達指定位置排路隊,依規 定之路線至大寮停車場校車停放之位置搭車,另五甲路隊於六分鐘內到達明德大樓 前排路隊,由側門,統一過馬路至大寮游泳池旁指定位置排路隊,俟校車到達後依 序上車。 3.第三、四、五波同學於15:50放學後,先配合班上實施環境打掃,俟降旗後才至 指定地點排路隊搭車。 4.降旗後,第三、五波次同學於後跑道指定位置,排路隊,再依行進路線上大寮停 車場校車停放位置搭車。 5.第四波同學,降旗後速至汽車教練場候車,校車抵達後依燈號與廣播搭車。 6.各教官依「教官勤務表」執行放學勤務,要求同學排隊秩序,督促同學確依規 定路線行進,確保學生放學安全。 (二)『A計畫』放學:當天下午有輔導課程之放學方式謂之。 1.搭乘校車同學,放學鐘聲響後,依『A計畫』簡明表,指定之波次及排隊位置, 排路隊,依序行進至校車停放位置搭車。 2.15:50放學鐘聲響後,第一波次放學的同學,於六分鐘內到達校內校車停放之位 置直接上車,第二波次放學同學亦於六分鐘之內到達指定位置排路隊,依規定之路 線至大寮停車場校車停放之位置搭車,另五甲路隊於六分鐘內,到達明德大樓前排 路隊,由側門,統一過馬路至大寮游泳池旁指定位置,俟校車到達後依序上車。 3.第三、四、五波同學於15:50放學後,先配合班上實施環境打掃,俟降旗後才 至指定地點排路隊搭車。 4.降旗後,第三、五波次同學於後跑道指定位置排路隊,再依行進路線上大寮停 車場校車停放位置搭車。 5.第四波同學,降旗後速至汽車教練場候車,校車抵達後依燈號與廣播搭車。 6.各教官依「教官勤務表」執行放學勤務,要求同學排隊秩序,督促同學確依規 定路線行進,確保學生放學安全。 (三)『輔導課』放學:16:20—17:50上輔導課同學,下課後搭校車返家謂之。 1.搭乘校車同學,輔導課下課鐘聲響後,依校車『輔導課』簡明,指定之波次及排 隊位置,排路隊,依序行進至校車停放位置搭車。 2.17:50放學鐘聲響後,第一波次放學的同學,於六分鐘內到達校內校車停放之 位置直接上車,第二波次放學同學亦於六分鐘之內到達指定位置排路隊,依規定 之路線至大寮停車場校車停放之位置搭車。 3.夜校、值夜教官及排定負責晚自習督課教官,負責校門口交通管制及要求同學 排隊秩序,督促同學確依規定路線行進,確保學生放學安全。 (四)『晚自習』放學:18:30—20:35在校實施晚自習同學,結束後搭校車返家謂之。 1.搭乘校車同學,晚自習結束後,依校車『晚自習』簡明表,指定之波次及排隊位置, 排路隊,依序行進至校車停放位置搭車。 2.20:35晚自習結束鐘聲響後,第一波次放學的同學,於六分鐘內到達校內校車 停放之位置直接上車,第二波次放學同學亦於六分鐘之內到達指定位置排路隊, 依規定之路線至大寮停車場校車停放之位置搭車。 3.值夜教官及排定負責晚自習督課教官,負責校門口交通管制及要求同學排隊秩 序,督促同學確依規定路線行進,確保學生放學安全。
陸、預期效益: 使學生每日皆能準時搭校車到學校上課,放學後搭校車平平安安回家。
柒、本辦法陳 校長核示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