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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中山工商校外安全巡查工作計畫

壹、依據:本校學生生活輔導實施計畫辦理。

貳、目的:

一、運用不同群組編組,擴大巡查範圍,達到巡查效果,確保學生校外上放學安全。

二、確保人安、物安與財安,以維學生校外安全。

參、辦理單位:

 一、主辦單位:學務處。

 二、協辦單位:各處室、大寮與忠義派出所、大寮國中學務處。

肆、參加對象:

一、所有教官。

二、認輔校車之教職。

三、大寮與忠義派出所警員與大寮國中學務處行政人員。

伍、實施內容及方式:

一、實施時間:全學年。

二、依校外安全巡查工作類型,共分四類:

()區域巡查:以學生乘車地點,劃分安全巡查區域為鳳北區(F1)、林園區(F2)、五甲區(F3)、小港區(F4)與鳳南區(F5)等五大區,安排教官與認輔校車之教職至負責區域之校車各站實施安全巡查、候車秩序與看書習慣養成。

()機動巡查:以學校為中心,向外延伸至周邊地區之巷弄、小徑與市公車站牌等處為主,由教官實施安全巡查。

()重大節慶巡查:協請警政單位於學校校慶、畢業典禮與重大校際活動期間實施校外安全維護工作。

()聯合巡查:依據高雄市聯絡處每月排定之校外聯合巡查表,結合大寮或忠義派出所與大寮國中執行大寮地區青少年學生易聚集、滋事及不當出入之娛樂、休閒場所實施巡查,防範青少年犯罪與意外事件發生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三、校外安全巡人員職掌:

職稱

職掌

校車業務教官

一、排定上放學勤務表。

二、路隊長與站長選訓。

三、校車認輔老師招募。

四、召開校車認輔老師會議。

五、召開校車司機會議。

校車巡查教官

一、針對負責區域之校車各站實施安全巡查、候車秩序要求與看書習慣養成。

二、協助校車認輔老師管理校車排隊秩序。

校車認輔老師

固定認輔校車停靠站,實施安全巡查、候車秩序要求與看書習慣養成。

機動巡查教官

以機車機動巡查學校附近學生上放學狀況。

重大節慶支援警力

協助維護學校重大節慶校園安全維護工作。

聯合巡查人員

(教官、派出所警員、國中教職)

執行大寮地區青少年學生易聚集、滋事及不當出入之娛樂、休閒場所實施巡查。

陸、預期效益:

  一、達到全學年人安、物安與財安的目標。

  二、「快樂出門,平安回家」之效益。

柒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案修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