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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中山工商校外安全巡查工作計畫 壹、依據:本校學生生活輔導實施計畫辦理。 貳、目的: 一、運用不同群組編組,擴大巡查範圍,達到巡查效果,確保學生校外上放學安全。 二、確保人安、物安與財安,以維學生校外安全。 參、辦理單位: 一、主辦單位:學務處。 二、協辦單位:各處室、大寮與忠義派出所、大寮國中學務處。 肆、參加對象: 一、所有教官。 二、認輔校車之教職。 三、大寮與忠義派出所警員與大寮國中學務處行政人員。 伍、實施內容及方式: 一、實施時間:全學年。 二、依校外安全巡查工作類型,共分四類: (一)區域巡查:以學生乘車地點,劃分安全巡查區域為鳳北區(F1)、林園區(F2)、五甲區(F3)、小港區(F4)與鳳南區(F5)等五大區,安排教官與認輔校車之教職至負責區域之校車各站實施安全巡查、候車秩序與看書習慣養成。 (二)機動巡查:以學校為中心,向外延伸至周邊地區之巷弄、小徑與市公車站牌等處為主,由教官實施安全巡查。 (三)重大節慶巡查:協請警政單位於學校校慶、畢業典禮與重大校際活動期間實施校外安全維護工作。 (四)聯合巡查:依據高雄市聯絡處每月排定之校外聯合巡查表,結合大寮或忠義派出所與大寮國中執行大寮地區青少年學生易聚集、滋事及不當出入之娛樂、休閒場所實施巡查,防範青少年犯罪與意外事件發生。
三、校外安全巡人員職掌:
陸、預期效益: 一、達到全學年人安、物安與財安的目標。 二、「快樂出門,平安回家」之效益。 柒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案修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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